参赛者权利:
1、参赛作品将有机会参与北京国际摄影周专题展览及其组织的中国各省市巡展活动;
2、参赛作品将有机会参与丝路国家摄影组织国际联盟成员国巡展活动;
3、参赛作品及作者介绍将有机会登载于丝路国家摄影组织官方网站及北京国际摄影周官方网站;
4、获奖作品将有机会入选《丝路国家青少年国际摄影竞赛优秀作品集》,获奖者将有机会参与竞赛活动宣传专题片的拍摄;
5、获奖作品被推荐运用于商业用途的,按比例获得稿酬;
6、“丝路之光″金奖和“丝路之光″银奖的获得者及"丝路之光"最佳组织奖代表将被邀请参加北京国际摄影周颁奖典礼,并参加讲座、工作坊、媒体见面等活动。
参赛者义务:
1、参赛人确认,其在申报阶段所选送的所有作品均为本人原创。参赛人保证其对于选送作品享有充分的著作权,并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
2、参赛人不可撤销同意并授予北京国际摄影周、丝路国家青少年国际摄影竞赛工作委员会及联合主办方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非排他的权利和许可,通过各种渠道在与"丝路国家青少年国际摄影竞赛"相关的媒体推广、新闻发布及在国內外巡展等公益活动中使用参赛作品;
3、凡投稿参赛者均将视为接受本次活动相关的约定和条款,包含并不限于在合作期内,参加与本活动相关的作品展示、项目成果分享以及产品使用体验分享会等项目的邀请及安排。